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和《陕西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陕农函〔2024〕105号)要求,经生猪屠宰企业自查、提交自查申报书,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形式审查,认定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
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要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其他生猪屠宰企业要做好自查整改,尽快达到规范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企业的技术指导,改造期间要保障生猪产品供应,同时加强日常跟踪检查,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附件:陕西省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企业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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