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企业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和《陕西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陕农函〔2024〕105号)要求,经生猪屠宰企业自查、提交自查申报书,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委员会形式审查,认定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

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要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其他生猪屠宰企业要做好自查整改,尽快达到规范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企业的技术指导,改造期间要保障生猪产品供应,同时加强日常跟踪检查,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附件:陕西省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验收企业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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