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稳定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加快推动我市生猪产能恢复,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根据《天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商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稳定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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