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南六省(区)防控应急指挥部联合发布《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种猪、仔猪以及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除外)调入中南区;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内省(区)与省(区)之间禁止活猪跨省(区)调运,种猪、仔猪除外。
“变调猪为运肉”对于动物疫病防控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加快实施分区防控,支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变“调猪”为“运肉”。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六省(区)作为中南区试点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工作。
六省(区)政府联动协作,共同签署了《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合作协议》,六省(区)防控应急指挥部联合印发《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顺应猪肉消费升级和生猪疫病防控的客观要求,变革传统生猪调运方式,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大区域内生猪产销对接,科学规划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布局,实现主产区就近屠宰,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调运,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推行育、繁、养、宰、销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新格局。
据悉,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将严格检查进入本大区的活猪(种猪、仔猪除外;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除外),对违规进入的予以劝退,不听劝退的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