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报8月30日:日前,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近期在对一批8099.567吨进口印尼精炼棕榈油依法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棕榈油受到裂解汽油污染,为此,检验检疫部门立即依法对该批货物作了退货处理。据了解,此次事件与广东检验检疫局2005年10月8日发现的被柴油污染进口印尼棕榈油为同一船舶(船名为“WESTGOLD”)承运。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棕榈油运输船油舱安全卫生检查,同时,也提醒有关进口企业和承运人做好油舱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进口食用植物油的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