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有效状况: 已实施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代号: NY/T 5049-2001   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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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牛奶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用药、防疫、牛奶收集和废弃物处理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奶牛养殖场无公害牛奶生产的饲养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5045 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 5046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47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48 无公害食品 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奶牛营养需要和饲养标准(第二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牛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奶车出入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等废弃物、淘汰牛出场的道路。
3.3
牛场废弃物 cattle farm waste
主要包括牛粪、尿、死牛、褥草、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和污水。
4 引种
4.1 引进种牛,应按照GB 16567进行检疫。
4.2 引进的种牛,隔离观察至少30~45天,经兽医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4.3 不应从疫区引进种牛。
5 牛场环境与工艺
5.1 奶牛场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场地水源充足、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任何传染病的地方。
5.2 牛舍应具备良好的清粪排尿系统。
5.3 牛舍内的温度、湿度、气流(风速)和光照应满足奶牛不同饲养阶段的需求,以降低牛群发生疾病的机会。
5.4 牛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NY/T 388的规定。
5.5 牛舍地面和墙壁应选用适宜材料,以便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5.6 牛场内应分设管理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管理区和生产区应处上风向,粪污处理区应处下风向。
5.7 牛场净道和污道应分开,污道在下风向,雨水和污水应分开。
5.8 牛场周围应设绿化隔离带。
5.9 牛场排污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6 饲养条件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1.1 饲料及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 5048的规定。
6.1.2 
奶牛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至少应达到《奶牛营养需要和饲养标准》(第二版)要求,可参考使用地方奶牛饲养规范(规程)。
             
6.1.3 
不应在饲料中额外添加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各种化学、生物制剂及保护剂(如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
6.1.4 应清除饲料中的金属异物和泥沙。
6.2 兽药使用
6.2.1 对于治疗患疾病奶牛及必须使用药物处理时,应按照NY 5046执行。
6.2.2 
泌乳牛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必须用药时,在药物残留期间的牛乳不应作为商品牛乳出售,牛乳在上市前应按规定停药,应准确计算停药时间和弃乳期。
6.2.3 不应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如促卵泡发育、排卵和催产等药剂)及抗生素。
6.3 防疫
牛群的免疫应符合NY 5047的规定。
6.4 饮水
6.4.1 场区应有足够的生产和饮用水,饮水质量应达到NY 5027的规定。
6.4.2 经常清洗和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6.4.3 若有水塔或其他贮水设施,则应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并予以定期清洗和消毒。
7 卫生消毒
7.1 消毒剂
              
消毒剂应选择对人、奶牛和环境比较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和在牛体内不应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可选用的消毒剂有:石碳酸(酚)、煤酚、双酚类、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碘附)、过氧乙酸、生石灰、氢氧化钠(火碱)、高锰酸钾、硫酸铜、新洁尔灭、松油、酒精和来苏儿等。
7.2 消毒方法
7.2.1 喷雾消毒
              
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过氧乙酸、新洁尔灭、煤酚等,用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消毒,主要用于牛舍清洗完毕后的喷洒消毒、带牛环境消毒、牛场道路和周围和进入场区的车辆。
7.2.2 浸液消毒  
用一定浓度的新洁尔灭、有机碘混合物或煤酚的水溶液,进行洗手、洗工作服或胶靴。
7.2.3 紫外线消毒  
对人员人口处常设紫外线灯照射,以起到杀菌效果。
7.2.4 喷撒消毒
在牛舍周围、人口、产床和牛床下面撒生石灰或火碱杀死细菌或病毒。
7.2.5 热水消毒  
用35C~46C温水及70℃~75℃的热碱水清洗挤奶机器管道,以除去管道内的残留矿物质。
7.3 消毒制度
7.3.1 环境消毒
              
牛舍周围环境(包括运动场)每周用2%火碱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和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大门口和牛舍入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或煤酚溶液。
7.3.2 人员消毒
7.3.2.1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衣和紫外线消毒,工作服不应穿出场外。
7.3.2.2 外来参观者进入场区参观应彻底消毒,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
7.3.3 牛舍消毒
牛舍在每班牛只下槽后应彻底清扫干净,定期用高压水枪冲洗,并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7.3.4 用具消毒
定期对饲喂用具、料槽和饲料车等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日常用具(如兽医用具、助产用具、配种用具、挤奶设备和奶罐车等)在使用前后应进行彻底消毒和清洗。
7.3.5 带牛环境消毒
              
定期进行带牛环境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牛环境消毒的消毒药有: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钠,以减少传染病和蹄病等发生。带牛环境消毒应避免消毒剂污染到牛奶中。
7.3.6 牛体消毒
              
挤奶、助产、配种、注射治疗及任何对奶牛进行接触操作前,应先将牛有关部位如乳房、乳头、阴道口和后躯等进行消毒擦拭,以降低牛乳的细菌数,保证牛体健康。
8 管理
8.1 总的管理
8.1.1 奶牛场不应饲养任何其他家畜家禽,并应防止周围其他畜禽进入场区。
8.1.2 保持各生产环节的环境及用具的清洁,保证牛奶卫生。坚持刷拭牛体,防止污染乳汁。
8.1.3 成乳牛坚持定期护蹄、修蹄和浴蹄。
8.2 人员管理
牛场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及时调出。
8.3 饲喂管理
8.3.1 按饲养规范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和冰冻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保持饲槽清洁卫生。
8.3.2 
保证足够的新鲜、清洁饮水,运动场设食盐、矿物质(如矿物质舔砖等)补饲槽和饮水槽,定期清洗消毒饮水设备。  
8.4 挤奶管理
8.4.1 贮奶罐、挤奶机使用前后都应清洗干净,按操作规程要求放置。
8.4.2 乳房炎病牛不应上机挤奶,上机时临时发现的乳房炎病牛不应套杯挤奶,应转入病牛群手工挤净后冶疗。
8.4.3 牛奶出场前先自检,不合格者不应出场。
8.4.4 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8.5 灭蚊蝇、灭鼠
8.5.1 
搞好牛舍内外环境卫生、消灭杂草和水坑等坟蝇孳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物,或在牛场外围设诱杀点,消灭蚊蝇。
8.5.2 定期投放灭鼠药,控制啮齿类动物。投放灭鼠药应定时、定点,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做无害化处理。
9 病死牛及产品处理
9.1 对于非传染病及机械创伤引起的病牛只,应及时进行治疗,死牛应及时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16548的规定。
9.2 使用药物的病牛生产的牛奶(抗生素奶)不应作为商品牛奶出售。
9.3 牛场内发生传染病后,应及时隔离病牛,病牛所产乳及死牛应作无害处理,应符合GB 16548的规定。
10 牛奶盛装、贮藏和运输
应符合NY 5045的规定。
11 废弃物处理
11.1 
场区内应于生产区的下风处设贮粪场,粪便及其他污物应有序管理。每天应及时除去牛舍内及运动场褥草、污物和粪便,并将粪便及污物运送到贮粪场。
11.2 场内应设牛粪尿、褥草和污物等处理设施,废弃物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12 资料记录
12.1 繁殖记录:包括发情、配种、妊检、流产、产犊和产后监护记录。
12.2 兽医记录:包括疾病档案和防疫记录。
12.3 育种记录:包括牛只标记和谱系及有关报表记录。
12.4 生产记录:包括产奶量、乳脂率、生长发育和饲料消耗等记录。
12.5 病死牛应做好淘汰记录,出售牛只应将抄写复本随牛带走,保存好原始记录。
12.6 牛只个体记录应长期保存,以利于育种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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